党风政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报告——凤鸣乡

发布时间:2016-01-29 09:58:17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2015年以来,乡党委、政府在区委和区纪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在全乡形成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整治生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利益、改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为重点,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稳定农村和谐社会为前提,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以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如下。

一、党委重视,纪委协调抓好落实

为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乡党委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之中。一是及早谋划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年初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二是按党政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农村挂点领导工作内容之一,要求班子成员加强对所联系村党支部的指导督促,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

在区委、区纪委和乡党委的领导下,我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及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以推进灾后经济恢复重建为工作重点,完善了《凤鸣乡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全乡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凡属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安排一律在班子会上讨论通过,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检查职能,确保我乡各项建设阳光廉洁。

三、牢记职责,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制定了凤鸣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并与各村党支部、村委会签订了《凤鸣乡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组织纪委工作人员对机关各科室、各村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二)强化办信办案工作。认真落实“三项制度”,积极参与“大走访”和贫困户帮扶活动,走访群众345户402人。走访中注重倾听民声,及时化解民难,共排查矛盾纠纷12件。乡纪委直接受理纪检监察内信访举报6件,接区纪委信访室和区信访局转办件4件,均已全部办理,办结率100%。对经查不实的,在一定范围内予以了澄清;积极挖掘案件线索,已查处农村党员违纪案件1件。

(三)狠抓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以“清廉从政、服务发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召开学习交流会等形式,着力解决全乡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理论中心组、专题民主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党纪政纪法规。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做到了警钟长鸣。组织组织党员干部就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情况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加强了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意识,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源头治腐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机关接待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作风建设要求,原则上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一律在伙食团用餐,特殊情况下在外就餐的接待标准不得超过30元/人,一律不提供烟酒。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制定公务用车使用台账,根据里程数核定油耗,定期检查车辆的维修费用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对我乡铜头引水工程项目建设和成康铁路项目建设(凤鸣段)两个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监督,自始至终全程参与,坚持从源头上杜绝和防止腐败的发生。同时组织开展乡村组干部集中培训,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五)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一事一议”,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重点,督促各村在大额经费开支、村级公路修建和集资等工作中做到公开透明,低保、五保等工作全部经过听证评议和上墙公示。加强对各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监督,对各村“三资”台帐建立情况进行了检查,组织开展了对全乡7个村的财务内审工作。加强对种粮直补、退耕还林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资金发放情况的检查。

(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认真落实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要求,除加强教育学习外,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并对机关工作人员上下班、请销假、办事态度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制定了干部去向公示栏,让群众对干部的工作情况一目了然。及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了区纪委有关明察暗访情况的通报,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每季度定期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村纪检员会议,就乡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此外,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还根据乡党委、政府的分工,抓好了分管的机关后勤管理、群团组织等工作,并积极配合乡党委、政府抓好乡内的各项中心工作。

(七)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宣传工作。

按照雅安市雨城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15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通知》(雨委廉〔2015〕1号)文件精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宣传工作。一是切实加强村务公开工作。制定统一的村级党务、村务公开栏,要求各村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时公开各项内容,并在龙船村试点社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特别是针对群众关心的政务问题。二是实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网格化管理。明确党委书记作为宣传教育网格化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以村为单位,以村民为对象,结合“干部大家访”“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坚持走访入户,认真开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积极宣传党委、政府各项惠民政策,反映民生工程落实情况的重要手段,密切与基层群众沟通交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反馈。三是抓好重点宣传,进行模拟测评。针对辖区内场镇、桂花等村固定电话多的实际情况,对以上重点村要求乡村干部走村入户达到宣传教育全覆盖,并进行针对性模拟测评,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取得的成效

经过不懈努力和扎实工作,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规范了村干部的行为,增强了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使廉政建设成为广大村干部的一种自觉行动,效果更明显;二是拓宽了干部联系群众的渠道,促进了村委会作风转变;三是有效地解决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四是群众监督意识增强,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明显提高;五是推进了民主管村进程,促进了村委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更加规范合理。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乡在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巩固反腐倡廉成果,为构建“产业特色明显、基础设施便捷、生态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稳定、党建示范带动”的新凤鸣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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