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信办案

一张不寻常的明信片

发布时间:2017-06-06 15:09:59 来源:省纪委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我办公桌的抽屉里放着一张明信片,这是我调回市纪委工作后,竹林村原村支书罗某寄给我的:“易书记,祝您工作顺利!”寥寥数语,背后却不寻常。

东台这座小城是个熟人社会,罗支书和我的表叔是邻居,他头脑灵活,做事麻利。几年前竹林村修建公路,要经过表叔家的祖坟。罗支书主动找到施工队,把施工路线稍许调整了一下,避免将祖坟“开膛破肚”。对这事,表叔一直心存感激。

后来,我收到一封内容详实的匿名举报信,大意是李某驾船途经东台时,撞坏竹林大桥,经罗支书等人与李某协商,由李某赔偿竹林村8000元修桥费。罗支书收到李某8000元赔偿款后,未入村集体账,也未与其他村干部商量,便自留使用。

经过一番调查取证,真相水落石出。这8000元钱,罗某合计支付追船、看船人员工资及修桥费用5770元,余下的2230元两年内没有上交村集体。我在镇党委会上根据当时的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建议给予罗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建议免去其村支书职务。有人提出异议,认为这件事情可大可小,处理过重将挫伤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我据理力争:作为党的干部,我们面对违纪行为,不能因为怕得罪人、怕伤和气,就瞻前顾后,甚至袒护包庇。我的建议得到镇党委书记等领导的支持。

事后,我听到一些风言风语。有人背后议论:瞧瞧她锋芒毕露的样子,指不定什么时候有现报呢……还有些同志,原来比较友好,突然间刻意与我拉开了距离。

在向当年51岁的罗某宣布处分决定时,他伤心落泪,谈了自己的光荣史,工作中遭受的委屈,足足与我交流了一个小时。最后,他慎重地在处分决定回执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去年,罗某给我打了一次电话。他在电话里说:纪委是在挽救干部,是对党员干部的真爱、大爱。

原来,去年全市有五名村支书因违纪违法问题接受组织调查。这五名村支书都是罗某熟悉的人。他感慨地说:“我的错误是咎由自取,如果你当时徇私情不处理我,也许今天的我就要穿着一身囚服见你了。”于是他寄来了这张表达谢意的明信片。

触摸这张明信片,我感到一股暖流直抵内心。我觉得作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一分子,我的一言一行都关系到这支干部队伍在百姓眼中的形象。为此,我应该始终全面从严从实要求自己,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打铁人”。

(作者易雨单位:江苏省东台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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