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肃纪

剑阁县:千名义务监督员充实“前哨”力量

发布时间:2020-09-11 17:50:41 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分享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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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监督员深入田间地头收集民情民意。(贾海凡  摄)

“现在村务、财务公开及时,内容也清清楚楚,社区群众和我们都很满意。”看到自己提出的问题能够迅速得到整改,广元市剑阁县公兴镇龙座社区义务监督员郑学富开心地说。

原来,在村级建制调整时,公兴镇来龙村、龙座村合并为龙座社区的前后,群众对两村村务、财务基本不公开的问题“意见很大”。

“蒲书记,群众反映公示公开的问题……”郑学富和其他2名社区义务监督员发现这一情况后,当即给时任龙座社区党支部书记蒲茂清提出整改建议。很快,公开公示的问题得到即知即改。

事实上,郑学富仅仅是全县1092名村(社区)义务监督员中的一员。

为靶向治疗基层监督软弱乏力、基层干部作风不实、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力、信访矛盾突出等顽疾,破解基层监督人员不够、力量不足、量大面广等难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扎实调查研究,广泛深入走访群众的基础上,组建村(社区)义务监督员队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向基层再延伸再拓展。

从今年7月试点到全面推开,经过前期村(社区)组推荐、群众代表评议、乡镇纪委考察、乡镇党委任命、县纪委监委备案等程序,全县29个乡镇364个村(社区)首次选聘义务监督员1092名,聘期2年。“平均每个村都有3名义务监督员,实现了基层监督力量的有效充实。”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仲勇说道。

同时,县纪委监委印发《剑阁县村级义务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共7章28条,对选任程序、工作职责、监督范围、监督权限、监督方法、监督程序、考核评价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便于乡镇和村(社区)实战操作,提高了监督实效和精准度。

对问题的处置,义务员监督员必须全程跟踪,直至销号。截至目前,全县义务监督员已开展提醒35批次60余人,提出意见建议210余条,全程跟踪并督促整改问题20余个,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升。

“推行村级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充实完善基层监督力量,督促党员干部作风‘硬’起来,本领‘强’起来,自觉清廉守正、担当作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彭鸿如是说。(作者:贾海凡  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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