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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哪怕是乱收群众9.5元我们也要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17-05-04 16:34:46 来源:省纪委 字体大小: 分享至:

“邓书记,有群众反映羌江南路社区违规收取门牌卡费9.5元……”一个来自雅安市雨城区纪委的电话,让我震惊不已。

每周,我们都会召开纪工委工作例会。会上,我一再强调严禁出现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就在昨天还组织学习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例,怎么还有人顶风违纪?

带着疑问,我向举报人吴女士详细询问了具体情况。

“上周一,我到羌江南路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民政业务窗口办理门牌号,纸质的那种,不是说不收费的嘛?就是要收,她为什么不告诉收费标准,为什么不开交费凭证?”吴女士气愤地说。

听了吴女士的话,我的心情顿时复杂起来。立即,同另一名同事赶往羌江南路社区调查了解情况。

羌江南路社区门牌卡办理业务在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办理,由社区的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胡某某负责。她说:“前两天,是有一名吴姓女士来办门牌卡。由于太忙就没有问她需要办理哪一种门牌卡,一般来的都是办理蓝底铁质门牌卡,因此就收了9.5元门牌卡办理费。是没有告知收费执行标准,没有出具收费凭证。”

“你看,由于你没有详细询问吴女士要办什么事、没有解释收费依据,给群众留了多不好的印象,让老百姓怎么想我们。虽然只有9.5元,但影响何止9.5元……”在我严肃批评下,胡某某惭愧的低下了头。

针对胡某某这种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我们专门召开党工委会议,决定将胡某某调离现工作岗位。同时,对羌江南路社区党委、居委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调查结束后的两周,我们召开了街道社区全体干部大会,对这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张耀林说:“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无大小之分,哪怕是9.5元,我们照查不误,严肃处理……”

事情处理后,我和羌江南路社区居委会主任登门向吴女士道歉,并退还误收门牌卡费9.5元,讲清事情原委和处理情况。

事情虽小,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不容忽视。回想近年来的信访举报问题,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一些干部工作不严不实,习惯性为之而发生的,如果不及时纠正、查处,就会让群众“寒心”,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获得感又从何而来呢。(雅安市雨城区东城街道纪工委书记邓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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