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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阳光村务把小微权力摆上“台面”关进“笼子”

发布时间:2017-12-29 20:49:09 来源:雅安市纪委 字体大小: 分享至:

在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七家村活动室门口,村务公开栏引人驻足。公开栏里,七家村三季度的财务收支、村集体经济清产核资、季度重点工作计划等事项一目了然。村民郑玉莲满意地说:“现在村务公开栏更加详细、清楚了,而且都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小组审核过的,我们非常放心!”这是雨城区实施“阳光村(居)务”示范点创建工作为群众带来的切身感受。

今年以来,雨城区纪委积极探索实践“445”工作法,在全区创建了50个“阳光村(居)务”示范点,进一步巩固深化“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制度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据悉,“445”工作法,是指“阳光村(居)务”示范点建设要做到四个体现、四个标准、五个目标。其中,四个体现指:示范点要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态势,体现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体现村(社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方式,体现村(社区)纪检组织作用发挥。四个标准为:示范点村级事务管理情况好、监督机制好、干部作风好和群众满意度高。五个目标则是:示范点要做到硬件设施经得起看、档案资料经得起查、亮点工作经得起比、服务发展经得起评、群众口碑经得起访。

雨城区纪委向群众宣传《“阳光村务”微权清单》

在创建“阳光村(居)务”示范点过程中,雨城区纪委对基层小微权力进行了再梳理,修订完善村(居)务微权清单,制作村(居)务公开指导目录和公开范本,并积极开展专题培训,让基层干部明白“为什么公开”“怎样公开”,有效提升基层干部贯彻执行“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整合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力量,开展3轮“阳光村(居)务”专项检查,对23个乡镇、街道、新区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到位的8个村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确保“阳光村(居)务”示范点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阳光村务带来了阳光效益,基层干部小微权力被摆上了‘台面’,关进了‘笼子’,群众对村集体事务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大大提高了。”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刘滟表示,下一步,该区将进一步提炼总结示范点创建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带动全区“阳光村(居)务”工作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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