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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学习宣传正当时 雨城有声有色有效果

发布时间:2018-06-20 10:55:10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我逐字逐句学习了,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是被监察对象,村干部一旦有违纪违法行为,我们群众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随时可以向区纪委监委举报……”这是区纪委监委干部在望鱼乡顺河村宣传《监察法》的一幕。

连日来,雨城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谋划,迅速行动,创新方式,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中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监察法》活动,监察法学习宣传活动逐渐升温,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学习形式多样

会议集中学,把监察法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三会一课”和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内容,引导领导干部做学法知法守法模范。廉政党课专题学,把监察法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党课的必学内容,今年来,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张胜利分别在委机关、联系乡镇和贫困村等开展《学习监察法》党课。集中讨论学,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撰写学习心得,利用周五例会及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学习研讨,结合实际案例,提出难点疑点,共同研究探讨,形成在讨论中思考、在思考中提升的良好氛围,共开展各类交流学习50余场次,累计交流发言100余人次,撰写心得体会60余篇。

宣传教育全覆盖

“监委到底是一个什么机关?”为回应社会关切,雨城区纪委监委全员发动,上下联动,积极营造学习宣传监察法的浓厚氛围。

传统手段与创新手段相结合,纪检干部人手一本发放《中国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释义》等读本100余本,方便原原本本学,熟记法律条款,把握法律要义。以雨城纪检监察网、清雨廉城微信平台等多方整理汇总收集相关学习资料,及时转载转发监察法相关解读相关文章100余篇,浏览人数400余人次。

广泛宣传与精准宣传相结合,结合“法律七进”活动,对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周边的街道、社区等广泛发动宣传教育,推送监察法学习资料。分行业、分领域、分人群开展精准宣传,委机关成立监察法流动宣讲团,结合“大走访”“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结合典型案例,以六类监察对象为主要宣讲对象,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持续有效提高监察法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学用结合见实效

将学习宣传《监察法》与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3+X”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切实发挥监察法维护群众利益作用。坚持边学边用,学用结合,制定出台《雨城区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处置管理规定(试行)》《雨城区纪委监委工作规则(试行)》《雨城区纪委监委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严格按照流程操作,构建起规范高效制度框架,着力提升贯彻执行监察法能力水平。自监察委成立以来,雨城区监委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注重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规范使用留置、搜查、调取、扣押等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已立案调查涉嫌犯罪人员14人,采取留置措施11人,办理全市监委首起职务犯罪案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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