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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水利局党组 反馈意见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8-07 15:51:31 来源:雨城区纪委监委 字体大小: 分享至:

按照省委第二巡视组和雨城区委统一安排,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3日,对区水利局党组开展了联动巡察,并于2020年8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流程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通报如下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仅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思想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个别谈话抽查,个别党员干部职工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基本常识不清楚、不了解。二是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方面,还停留在简要传达的层面,未结合实际进行深入研究讨论,也未形成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存在把学了当做了的应付思想。三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重视不够、整改不力。2019年12月,雅安市“阳光问廉”栏目曝光8区水利局党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对原合江镇太坪村6个组部分群众反映长期停水的问题不重视,缺乏通过整改提升为民服务宗旨意识的正确认识。

2.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一是局党组在谋划和推动饮水安全等民生保障实事上有短板。在履行水利行业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职责方面主动思考不到位,针对本地区季节性饮水困难问题准备不充分,措施办法少。二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上游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决策部署不力。牵头落实全区河长制工作不够到位,在主动思考、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上还有差距。2020年5月,省河长办暗访指出雨城区存在河道种植、污水排放等应发现未发现问题多达9个,如陇西河大桥处河道种植、陇西河红塔植物园污水排放。三是履行水利扶贫主体责任不力。对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重视不够,实地调研论证不足,造成水利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不合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存在资金退回现象。2016年、2017年区水利局共安排精准扶贫项目资金267万元,后因项目安排不合理,部分项目未按期实施等原因退回区财政81.58万元,退回率为30.6%。四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治乱”工作不积极、不主动。青衣江龟都府库区、青衣江支流沙河子河道内长期存在抽砂船违规乱停乱放的“乱象”,雨城区水利局未能及时排查发现,被省河长办巡查发现并提醒整改。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用发挥不佳。一是局党组班子自身能力素质建设用力不足。局党组成员在保障党对水利工作的全面领导方面还存在能力素质上的短板,习惯于用老办法解决新问题,“本领恐慌”问题突显。二对单位干部职工教育不到位,党员干部规矩意识、底线意识、纪律意识出现松懈趋势。2015年,时任周公河水利站站长,因对负责的灾后重建工程中存在违规转包问题不重视,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坚决、不彻底。一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官僚主义现象有所抬头。部分民生工程贪大求全,不切实际,造成项目建而未用,未见实效。区水利局在规划农村供水项目时过度追求覆盖率、供水率等数据,未深入开展项目调研论证,规划目光不够长远,导致部分供水工程建而未用,供水保障实效差。2013—2017年,区水利局先后投资254.77万元建成的周公山镇柏香村供水工程、澄清供水站、草坝镇九龙供水站、徐山四五队供水站等工程,均因缺水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至今未投入使用。二是学风文风不实。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学风不实,学习成果照抄照搬。部分党组班子成员学习心得体会照抄照搬网络文稿。三是监督检查不深入、走过场。在对岩镇江河防洪灾后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责任科室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一是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重视程度不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消极应付2019年8月中里镇龙泉村十组陇西河河岸在“8.22”特大洪灾中损毁,影响沿岸农户生命和财产安全,直至2020年6月18日才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建设进度滞后。二是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有差距。区水利局联系帮扶的晏场镇新祥村2018年已实施完成饮水工程项目,但直到2020年4月仍有49户贫困户管网未接通入户,被省水利厅督查发现后才落实整改。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联村帮户不够到位。区水利局深入晏场镇新祥村开展联村帮户工作还有差距,部分贫困户不认识区水利局派出的驻村工作队员,个别贫困户人口动态数据不精准、不及时,部分帮扶干部走访频次不足。

3.依法廉洁用权落实不力。一是原局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存在利用职权操纵项目,搞内幕交易、权钱交易、谋取私利的现象。原局党委书记刘永盛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承揽水利工程提供便利,并与他人共同受贿16万元,2014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原局党委委员、九龙水库管理局局长高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项目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4.3万元,2014年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2014年3月被给予行政开除处分。二是个别干部职工“吃拿卡要”。2015年,时任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利用对瑞宏公司砂石加工厂监督检查的职务便利,违规收受人民币2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记过处分。

4.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一是缺乏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抓长、抓常的意识。2019年6月,组织全局27名党员到夹金山干部学院参加党性教育培训,未认真研究培训标准,导致超标准报销培训餐费5400元。二是厉行节约意识不强。区水利局下属九龙水库管理局2018年、2019年共购买办公茶223斤。三是违规发放工作补助。区水利局2018年、2019年违规向正常上班时间的值班人员发放防汛值班补助,与国家防总相关文件规定不符,涉及 28人次7440元。区水利局下属九龙水库管理局未据实发放项目驻地工作津贴,嫌疑定额发放津补贴。四是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区水利局下属九龙水库管理局2019年7月3号记账凭证显示,个别干部报销6月18-21日到成都出差费用500元的同时领取了6月防汛值班补助880元,其中涉及值班时间6月16-23日时段时间重复。五是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机关经费。2019年九龙水库管理局共支出车辆维修费8.99万元,其中包含局机关车辆维修费用约1.2万元六是区水利局下属九龙水库管理局内控管理不规范。未严格执行车辆派车登记和维护管理等公车管理制度,未建立公车使用管理台账,公车使用混乱;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混乱,实地查看物资储备库简陋未上锁,未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台账。抽查2019年4月购买的雨衣、雨靴等防汛物资(1.14万元),大部分去向不明。

5.项目建设监督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资金监管体制不健全,监管存在盲区。对本单位、本行业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项目资金支出未引入竞争机制,资金使用存在廉洁风险。二是项目资金重拨付轻监管。区水利局于2016年拨付乡镇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资金后,对资金使用情况疏于监管,部分资金被挪作他用。原大兴镇人民政府将九龙村、徐山村的饮水提升项目资金21.1万元用于其它项目建设。2018年8月向雨城区观化乡下达5万元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后,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力,造成项目实施主体违规变更为私营业主,项目资金使用存在风险。三是项目建成后的成效发挥不明显。雨城区草坝水利站重建工程于2016年3月竣工验收,总投资145.63万元,建设管理房、防汛及抗旱机具仓库等776.4平方米,项目建成至今仍处于闲置状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建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局党组对下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调研指导不深入,走过场,对各支部长期普遍存在的问题放任自流,基层党建工作流于形式。2014年以来,水利局党组下属各支部均未按月足额缴纳党费,普遍存在一年缴纳一次党费、党费缴纳尾数舍弃的情况。二是党组书记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够到位。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不够强,对本单位党建工作会议安排多,深入调研少。三是基层党组织抓实抓细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基层党支部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思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甚至党建工作给业务工作让路现象凸显,党内组织生活消极应付,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有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不到位,达不到规定频次。

2.局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党组会议事规则不健全。水利局党组至今仍在沿用2016年制定的党委会议事规则,未结合本单位机构改革实际,按照2019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研究完善本单位党组会议事规则,相关制度制定滞后、不健全。二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局党组会研究审议,长期存在以党政班子会议代替局党组会研究决策重大事项的现象。2014年以来,水利局“三重一大”事项经局班子会研究后,基本未按程序提交局党组会审议。部分只能由局党组会讨论事项,违规由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讨论。2018年12月10日,区水利局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审议退休党支部书记人选,部分非党组成员进行表态发言。三是重事后研究轻事前决策。水利局党组关于重大工程项目的研究决策,存在重事后研究轻事前讨论决策的情况。雨城区水利局于2018年5月提出《关于修建上里镇生态水库的建议方案》,推荐上里镇七家村石梯子沟作为水源,但该选址建议方案事前未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直至后期涉及资金拨付问题才上会研究,最终该项目因选址不科学被迫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涉嫌造成前期设计费用重复支付的风险。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一是开展民主生活会不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氛围不浓,存在好人主义现象,多数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党组班子成员习惯于将行政职务带进组织生活中,存在将党组班子成员当作特殊党员的情况,习惯于在基层组织生活中作指示、作安排,将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变成工作安排会。

4.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一是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重视度不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研究不深入、部署走过场、推动缺抓手。2019年、2020年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完全一致。二是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是对下属站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指导不足,针对分管领域的风险点排查不精准,制定的风险防控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三是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2018年、2019年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未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会议,也未提前将会议相关议程报送派驻纪检组备案。四是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未对本单位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公开通报,也未作为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本单位刘永盛、高华、叶建龙等人违规违纪违法的鲜活生动事例,未及时进行公开通报。

二、巡察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水利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阵地意识,切实增强水利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坚持从保障饮水安全和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深入研究解决全区水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水利项目推进缓慢、河长制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农村安全饮水困难、项目监管不到位、验收不及时等问题,统筹谋划推进全区水利工作,确保补短板到位、强监管有力。

(二)落实党建责任,强化党的建设。坚持党建领航,树牢“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思想,层层压紧压实党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筑牢党建工作基础。班子成员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对标上级要求,结合实际,把党的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结合水利业务具体工作和水利干部思想实际,勇于创新,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内容,突出党建活动“政治性、针对性、有效性、渗透性”,全面深化党的建设。

(三)压实责任传导,深化从严治党。扛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对纪律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抓干部作风转变,坚决杜绝“好人主义”问题,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增强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研究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不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结果应用,杜绝责任落实层层递减。严格履行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党组会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实事求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材料抄袭,重痕迹轻实效等形式主义问题。

(四)强化日常监管,规范运行机制。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近年来违规报销的费用进行全面清理。加强财经法规和财会业务知识学习,增强财经纪律意识,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机制,强化财务管理,规范报账手续。抓好日常财务监督检查,贯彻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建设节约型机关。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全程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确保行业资金项目运行规范。

区水利局党组将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水利局党组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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