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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在监督执纪问责中 深入实践“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5-12-29 16:50:25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雨城区将“四种形态”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遵循,坚持抓早抓小,正本清源,动辄则咎,切实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纪律和规矩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严防干部从“好同志”蜕变成“阶下囚”。

一、正本清源,注重预防,加强教育“强警示”

一是严格党内生活。将各级各部门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民主生活会等情况纳入监督检查重要内容,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在“团结-批评-团结”良好氛围中红脸出汗。今年以来,共派员10人参加各级各部门民主生活会5场次。二是加强警示教育。大力开展“六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重点单位41名“一把手”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组织220余名各级党员干部参观监狱;区级领导带头开展警示教育3次,发放各类警示读本2000余本,创新实行剖析通报,通报典型案件6件6人,在各级党员干部思想上设立坚固防线。三是强化日常监督。大力实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大力发挥特邀监察员、干部“四风”观察员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确保全覆盖、无死角,防止党员干部行为失范、身歪影斜。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小祸酿成大祸。

二、手握戒尺,动辄则咎,纪律规矩“挺在前”

一是坚持早打招呼。认真对照案件线索处置五类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开展线索处置,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规矩的苗头性问题;发挥谈话提醒、诫勉谈话的“扯袖子”作用,在“破法”前抓“破纪”。今年全区共受理信访举报98件(次),共对33名存在各类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坚持挺纪在前。在全市率先开展“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专项活动,列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负面清单”,制定《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全区467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了“守纪律、讲规矩”承诺书。三是坚持抓早抓小。从作风“小事”入手,加强正风肃纪力度,围绕“9+X”专项治理、六项专项整治,全区共开展正风肃纪专项督查10余次,对发现的17个问题进行了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养成大问题。

三、治病救人,倒逼追责,违规违纪“零容忍”

一是拓展执纪监督的广度。对照“六大纪律”要求,将重点指向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二是突出纪律审查的深度。大力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职务)、给予党政纪处分等方式对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对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认真落实“一案双查”要求,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以来,查处18起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已对1名区级部门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行为进行了“一案双查”。

四、利剑高悬,加强协作,严肃查处“惩腐败”

一是切实转变反腐败工作思维,把是否存在“七个有之”现象、严格执行“五个必须”要求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体现纪律审查政治性。二是严格执行“两规”、“两指”程序,切实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不仅报告纪律审查结果,更报告纪律审查过程,确保案件查办、纪律审查依规依纪。三是整合行政、司法、审计等部门力量,建立快查快处快移送机制,实现快进快出,缩短办案周期,体现纪律审查的严密性。截止目前,全区共立案审查各类违纪党员干部43件4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收缴违纪违规金额近150万余元。其中区纪委监察局已办结的3起采取“两规”措施的案件,平均用时20天,比去年平均减少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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