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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工作专刊2

发布时间:2016-05-11 17:06:45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u 碧峰峡镇践行“阳光村务”助脱贫

u 草坝镇农转非社保安置公开透明暖人心

u 南郊乡狮子村阳光申报医疗救助,解燃眉之急

u 沙坪镇中坝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民意、降成本

u 姚桥新区群众监督敢“亮剑”,选房分配公开透明

碧峰峡镇黄龙村践行“阳光村务”助脱贫。碧峰峡镇黄龙村在“脱贫攻坚”中贯彻落实“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制度,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流程图》,在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在市区帮扶部门的协调帮助下,经过认真调查论证,结合本村实情,研究制定了脱贫规划和实施方案。村两委组织村六职干部、小组长、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对该方案进行了讨论并最终确定了养殖生态鸡、茶叶生态加工为前期脱贫项目。村两委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将脱贫项目书面报镇政府。

村民表示,“阳光村务”的开展,使自己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自己建设自己的家园,硬是要得!

草坝镇农转非社保安置公开透明暖人心。2016年3月,草坝镇栗子村严格按照《雨城区“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中村级重大决策事项制度开展2015年征地农转非社保安置工作。

栗子村在收到农转非社保安置指标后,村两委立即入户走访,收集农户的意见和建议,多数村民反映栗子村征地机会少,年龄大的村民不愿外出务工,非常渴望社保安置。根据走访结果,村两委商议,制定了初步安置办法,即愿意购买保险村民按年龄从大到小依次安置。在安置办法进行公示征求意见修订完善后,村两委分别在该村9个村民小组召开了村民大会,在各组的村民大会上95%以上的村民都赞同村两委提出的安置方案。村两委将最终通过的安置方案在9个村民小组宣传栏张贴公示了7天。公示期结束后未收到村民异议,各小组均按照安置方案展开征地农转非社保安置工作,截止目前共安置250人。

栗子村村民纷纷表示对此项工作很满意,微权清单五十条对关乎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有了明确办理的程序,五议决策公开透明,让人放心。            

南郊乡狮子村阳光申报医疗救助,解燃眉之急。陆丽是南郊乡狮子村六组的村民,全家务农为生,家庭年收入低。陆欣是陆丽1岁的女儿,不幸罹患血管瘤。为了给女儿看病,陆丽已经花了10多万的医疗费,虽然能通过医保报销掉部分费用,但是不能报销的医疗费还有两万余元,这笔钱对于陆丽一家来说,相当于全家一年多的收入。正当全家人为该笔医疗费以及后续产生的医疗费犯愁的时候,陆丽根据《“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上关于医疗救助的申请流程找到了村委会,并按照申请流程提交了相关证明。村委会按照程序上报乡政府及民政主管部门,并将结果进行公示,顺利为其申报了医疗救助,帮陆丽一家解决了燃眉之急。

陆丽表示,今后孩子的医疗费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报销一部分,阳光村务真的是帮了她大忙。

沙坪镇中坝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顺民意、降成本沙坪镇中坝村实施一事一议项目时,严格执行“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制度,在项目实施前,征集民意22条,按照项目意愿多少决定实施项目,最终确定为该村五组道路硬化工程。该项目实施采取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并由村民代表、村理财小组、村监督小组监督比选全过程。共有5家施工单位报名参加比选,通过公开比选,该项目最终以26.8万中标,低于控制价2.2万,节约成本近10%。

群众纷纷表示:实行“阳光村务”后,项目建设修什么、怎么修不在是村组干部说了算,而是以群众意见为主,增强了群众参与村级公益建设的积极性;群众代表全程监督公开比选,有效杜绝了工程建设的暗箱操作等腐败问题,降低了工程成本,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姚桥新区群众监督敢“亮剑”,选房分配公开透明安置小区选房交房是关系搬迁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惠民工程,自3月4启动锦绣华庭选房交房工作以来,姚桥新区各村两委认真贯彻落实“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制度,始终坚持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切实发挥纪检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严格把关不放水,坚持公正敢公开,确保了交房工作公开透明、顺利推进。

姚桥新区选房分房设立协议审定、房屋预选、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结算、缴费、合同签订流程,每轮选房提前三天通知选房农户,并坚持纪检小组、群众代表全程监督选房流程。交房选房过程中,纪检小组对农户办理选房所需身份证、户口本、搬迁协议书、结婚证、选房通知书等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缺一样都不予办理,坚持了公开公正阳光选房的原则,坚持严格把关不放水。房屋预选、缴费后,群众监督员对照选房台账更改选房情况标识,加强了群众对选房分房的全程监督。

 汉碑村搬迁农户杨文秀家中有一女患有严重精神疾病,在实施安置房选房工作中,汉碑村委会按照微权清单中五议决策法,深入开展了入户调查,广泛征求了周边群众意见建议,在获得杨文秀选房号前一半以上的安置农户同意后,经村委会公示确定后为其提留一套小平房底层房屋。

姚桥新区内各村严格按照微权清单执行决策,各村村民民主自治有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决策权更大程度上取代了村官的自由裁量权,村官的权力有了更好的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村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有效防止了村官的“小权力”演变成“大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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