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精选

两瓶绿茶与一份监察建议书

    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城管局发布《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对受赠原则、捐赠程序、受赠对象、分配细则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全面规范面向环卫工人捐赠钱物的使用和管理。

  谁能想到,这项制度的出台居然是由两瓶绿茶引起的。

  “徐组长,这是城管局环卫中心陆主任中午送来的,每人两瓶。”7月16日下午,姜堰区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徐元平刚走进办公室,工作人员小丁就递来两瓶绿茶。

  “小丁,什么情况?”徐元平随口问道。

  “前两天,一位爱心人士捐赠了一批绿茶给环卫中心,陆主任就给我们也送了几瓶……”

  小丁话音未落,徐元平就打断了他的话,“走,赶紧送回去!”

  “陆主任,你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绿茶我们不能收。”刚见到陆主任,徐元平就开门见山。

  “两瓶绿茶而已,徐组长你也太不近人情了吧?”陆主任尴尬地苦笑道。

  “这绿茶是捐给环卫工人的,你说,他们要是知道我们这些机关工作人员也在喝,会怎么想?人家捐赠方知道了,又会怎么想?”

  不容陆主任继续解释,徐元平又问道:“这批绿茶你们怎么分配的?”

  “老办法呀!平分给环卫工人后,还剩下3箱多。我们担心天热变质,就送给了平时来往较多的几个机关科室。”一旁的环卫中心工作人员说。

  交谈中,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得知,所谓“老办法”就是按捐赠方要求分发完后,一旦还有剩余,就分发给机关科室,让大伙儿也“沾沾光”。

  “乱弹琴!赶紧把那3箱绿茶收回来!”

  在纪检监察组的要求下,陆主任只好硬着头皮把送出去的3箱绿茶给收了回来。

  意识到发放捐赠物资可能存在漏洞后,纪检监察组立即对环卫中心近年来分配、处置爱心捐赠物品相关情况进行了走访、核实。虽然并未发现该单位存在明显的违规违纪问题,但存在部分领导同志思想不重视、制度缺失等问题。

  问题核实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区纪委监委报告了这一情况。区监委随即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城管局就发放捐赠物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该局办公室负责人、环卫中心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他们引以为戒。

  “纪检监察组不是办案的吗,干嘛揪着这样的小问题。再说,发现问题纠正了不就行了……”约谈中,有干部表达了不理解。

  “看来你还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祸患。如果让群众误认为这是单位发福利,影响还会小吗?如果大家都习惯于这种‘小意思’,难保不会有人以后收更大的东西,犯更大的错误……”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的话让被约谈人深受教育,理解了组织的良苦用心。

  对于这次意想不到的谈话,城管局办公室分管负责人张振华后怕不已:“刚开始还认为是小题大做。但经过谈话,让我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不及时制止,别人可能会认为我们这是拿捐赠发福利。”

  咬耳扯袖初见成效,制度篱笆迎头赶上。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建议下,城管局环卫中心围绕接受捐赠召开会议,剖析认识上的误区,查摆存在的问题,拟定了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制度的初步方案。随后,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接受捐赠的物资及分配方式应该公开透明”“分配情况也应该及时反馈给捐赠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最终敲定了这项制度。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派驻机构要把监督挺在前面,善于从‘习以为常’的现象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敢于‘小题大做’,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否则,两瓶绿茶也可能掀起波澜,甚至‘淹死’人。”徐元平说。(雷文俊)


】【打印繁体】【关闭】【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 
上一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讲特殊.. 下一篇:【以案释法·如何行使监察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