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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起督办件办结39起,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3869人 纪法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20-09-29 09:23:03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记者从9月28日召开的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第5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同步上案,依法精准“打财断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积极进展,进入决战决胜的冲刺阶段。截至目前,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11起案件已办结39起,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3869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1280亿余元。

  在介绍工作进展的同时,本次发布会还披露了天津颜锦案、黑龙江于文波案、贵州杨进生案和新疆祝秀春案等4例典型案件。以天津颜锦案为例,该组织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实施多起犯罪,侵吞企业及个人巨额资产,还通过多年经营建立利益网络,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对此,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坚持纪法衔接,确保“伞网清除”,通过同步上案、广泛征集线索,深挖彻查出北辰区委原常委、公安分局原局长刘子让等14名“保护伞”。

  黑龙江于文波案同样具有伞网众多、影响恶劣的特点。于文波为寻求非法保护,大肆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其“关系网”和“保护伞”涉及呼兰区委、区政府、公安、国土、税务、住建等20余个部门,严重污染当地政治生态。对此,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采取“线索核查双移交”“案件查办双专班”“进展情况双通报”模式,坚持纪法协同、一体作战,依纪依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191人,其中厅局级3人、县处级7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

  记者注意到,各地各部门在深挖彻查的基础上,还以“三书一函”为抓手,加快推进行业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共发出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公安提示函等“三书一函”5.8万余件,其中,监察建议书整改完成率达84%,推动了一批群众“最恨最怨最烦”的突出问题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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