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矿山救护大队队长仲维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仲维华简历
仲维华,男,汉族,1967年4月生,四川西充人,大学文化。1990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5年5月,在华蓥山矿务局绿水洞煤矿工作;
1995年5月至1997年12月,在华蓥市司法局工作;
1997年12月至2002年9月,在华蓥市公安局工作;
2002年9月至2007年11月,在广安市公安局工作,先后任政治部宣传处副科级侦察员、副处长、处长(2006年3月至2007年3月下派任岳池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7年11月至2008年5月,任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2008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广安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12年5月至2014年2月,任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队长;
2014年2月至今,任广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市矿山救护大队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