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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城区深化“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制度 助推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18-07-04 16:47:29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自2015年推行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制度以来,雨城区基层“微腐败”得到有效遏制,有效解决基层村(社区)组(居)干部权力界定模糊、决策随意、执行失范、监管薄弱等问题,有力促进了基层治理和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自2015年以来,区纪委受理对农村村组干部的检举控告数量连续三年下降 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48%、31%、12%。

着眼微权“清单化”,规范微权流程。梳理出台《“阳光村务”微权清单五十条》和《“阳光居务”微权清单三十三条》,将村级事务和社区居务划分为集体管理决策事项、便民服务事项两个大类,逐项逐条的绘制“流程图”,并针对“村级(社区)重大事项决策”难点,制定了提议、商议、审议、决议、评议群众全程参与的“五议决策法”,让村(社区)干部干事有依据、群众办事有头绪。碧峰峡镇实践运用“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五议决策法”案例,荣获“2017年度四川省农村基层治理十大创新案例殊荣。

紧抓“四个重点”,推动微权执行。不断畅通各种监督渠道,整合各方面监督力量,构建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纪检小组监督、上级纪委监督的“三级监督网络”。制定出台《雨城区农村基层干部违反廉洁履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指导乡镇纪委、街道(新区)纪工委重点抓好“微权清单”制度执行中的“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责任追究和结果应用”等四个关键环节的纪律执行,运用“四种形态”,重点解决村(社区)干部廉洁履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积极利用村村响、手机短信、触摸屏查询、村务公开栏、院坝会等途径,全面宣传微权清单制度,充分让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村级(社区)事务财务等。

建立“四项机制”,确保常态推进。印发《进一步深化“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制度运行的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建立健全“两个责任”到位、职能部门落实、“微权”运行防控和“微权”运行查处的“四项机制”入手,区级有关部门加强对口督导指导和更新清单内容,各乡镇、街道(新区)认真落实微权清单执行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区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区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推进、乡镇(街道、新区)认真履职、村(居)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持续深化微权清单运行的成效。

注重“三个环节”,压实微权实效。紧扣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聚焦农村三资管理、村(居)务公开等领域开展自查和监督检查,通过采取联合检查、专项督查等形式,深入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短板,查处了一批典型的优亲厚友、与民争利、村(居)务公开不及时等突出问题。推动村(居)务公开由“线下到线上、由单一到多元、由单向到双向”的转变,通过MAS短信、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新途径,定期不定期将工作动态、惠民政策、脱贫攻坚、三资管理、社会评价、办事流程等内容向群众推送,扩大阳光村(居)务微权清单制度的宣传面和执行面。2017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4次,对180余个村(社区)进行专项检查,严肃问责8个村的相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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