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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提前34天完成,原因是什么?
2020-09-15 09:01:02 来源: 作者: 【

“村里今年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有多少户?危房改造任务都开工了吗?进度如何?”近日,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督查组来到南湖区凤桥镇、大桥镇、新丰镇,实地查看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情况,重点聚焦责任落实、紧盯资金使用、干部作风建设等,为打赢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提供纪律保障。

  按照全省要求,要在9月底前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治理,今年3月以来,由区纪委区监委、区住建局牵头,联合民政等部门,对困难家庭住房情况开展“地毯式”排摸,经过自查、核查、抽查,855户“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经“村土地协管员入户初步筛选,第三方技术人员上门简易认定,鉴定机构持证专家技术鉴定”三级鉴定把关,完成房屋危险等级核定,全区共鉴定D级危房17户、C级危房19户。

  督查组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入户实地查看、询问改造对象、走访周边村民等方式,对照危房改造人员名单、实际改造实施情况、验收是否达标等情况,督查是否存在党员干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和超标准情况的发生,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督查组走访了D级危房困难家庭和部分C级危房困难家庭,发现存在部分D级危房人员未及时撤离、部分危房未放置安全警示牌等8个问题,以及危房改造进度较缓的问题,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区住建局进行专题分析研究,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对照标准要求和时间进度切实整改到位,并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回头看”。

  “政府的补助有多少,是如何发放到困难家庭户的?”督查组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了解。“按照往年,老百姓需要自己先把改造的钱先垫上,等补助资金下来了再打给他们,时间往往要等到第二年,很多困难家庭户根本就拿不出来这些钱。”走访的时候有村干部向督查组反映到。

  “即使是1万块钱的改造费对于这些困难家庭也是很大一笔支出,要想办法尽早让他们拿到补助,不影响日常的生活必需。”督查组在了解情况后向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反映了该问题。

  在督查组的督促和协调下,区住建局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制定了《南湖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补助额度、拨付时间及拨付方式。加大补助力度的同时明确区级补助资金先于上级资金下拨,实现当年改造当年补助,补助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各镇,再由镇财政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杜绝了挪用、挤占、截留现象。

  今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之年,区纪委区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以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先,全力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工作。截至8月27日,南湖区所有已鉴定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已全部实现“人房双解危”,其中,拆除重建8户,修缮加固21户,公寓房安置6户,住子女家拆除不建1户,提前34天完成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任务。

  “如今我们吃穿不愁,各类补助都是按月足额打到我们的卡上,享受危房改造项目后,原来的破旧危房修葺后的焕然一新,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政府。”南湖区枫桥镇茜柳村低保户陈某某满怀感激的说道。

  “贫困户危房改造是否真正让群众受益,是检验扶贫政策是否落实落地的重要指标。我们始终把监督的重心立足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把监督发力点紧盯在每一个具体项目建设和每一笔资金开支上,把最终的落脚点立足在解决贫困户实际困难这个群众最关心的痛点和难点上,以工作作风、工作实绩、政策绩效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感”,南湖区纪委区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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