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中共雅安市雨城区纪委、雅安市雨城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共有12个内设机构,具体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还设有1个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中心。2016年6月,成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区委巡察办作为区委工作部门,设立4个巡察组。此外,还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

办公室:协助领导履行党的纪律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负责本机关文秘、会务、保密、后勤服务、上传下达、内外协调、公务接待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组织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和机关内部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干部考察、干部监督、机关党建,出具区管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等工作。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网络宣传电教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承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进行检查、监督的协调组织工作;抓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履行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做好廉政谈话工作。

信访室: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工作;向领导和上级回复、报告重大信访问题的查处情况;负责对下级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组织部出党风廉政情况。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区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协助组织部出党风廉政情况;做好委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督促全区案件查办、安全、考核等事项;做好全区案件情况统计、分类、档案保管等工作。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织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区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单位及区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应由委机关参与调查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监督、指导联系单位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全区各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负责本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党纪、政纪案件,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上报备案或征求意见的案件和党员、干部申诉案件;纪检监察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审查工作;协助组织部出党风廉政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中心:负责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学习考察、进修、培训等相关事宜;区管干部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相关工作;负责维护区纪委内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

】【打印繁体】【关闭】【返回顶部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