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责报告——南郊乡

发布时间:2016-01-29 10:15:47 来源: 字体大小: 分享至:

2015年,我乡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的领导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工作,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总结今年以来的各项工作,由“一把手”亲自抓,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乡党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乡纪委严格执行监督责任,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乡纪委协调督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年初,对年度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将工作任务分解给班子成员,并落实了主管领导、牵头站所和配合人员。三是细化村级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把村级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下达到村,明确考核细则,作为年终对村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职述廉办法、履行一岗双职的规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落实。五是强化汇报督查。组织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落实。“4.20”芦山强烈地震后,我乡按照区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启动灾后重建。在重建中,我们严格执行重建资金管理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加强工程项目监管,实行灾后重建廉洁准入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两本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严肃查处涉灾案件,坚决杜绝出现“豆腐渣”工程,确保所有重建项目经得起历史检验。同时,深刻吸取2013年我乡两名干部借职务之便,收受群众贿赂的案件教训,以“六个一”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干部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坚守廉洁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确保“阳光重建、廉洁重建”。在2015年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暂停工作职务1人,诫勉谈话4人。

二、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学习和深入开展各项活动,增强了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意识。同时,认真落实述职述德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相关规定,细化党政班子成员主要工作责任分解,督促充分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个个肩上有担子,在齐抓共管中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工作责任,在全乡形成了合心合力共促发展的良好工作格局。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南郊乡党委会议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坚持“三重一大”,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按照区委要求,领导干部认真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监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制定完善了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出台了《南郊乡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的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党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规范。明确党政主要领导“三个不直接分管”的具体操作内容。通过细化、明确干部人事、财务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内容和操作要求,指定责任人,规定执行步骤,严格操作程序。高度重视“阳光村务”微权清单工作,在全乡上下部署落实“阳光村务”微权清单贯彻落实行动。

三、坚持动真碰硬,深化正风肃纪整改落实

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群众最关心、最紧迫的问题入手,正风肃纪作为群教活动开门就要搞好的工作,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表率作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抓好重点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做好专门研究责任分解、明确职责积极推进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实反腐倡廉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把握好关键环节,做到始终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对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监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职责。建立作风建设巡查制度、定期通报曝光制度、加强执纪监督问责,严肃查处和曝光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典型案件,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着重抓好开展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送礼、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治理“慵懒散”等七类专项治理,坚决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

四、坚持惩防并举,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区纪委关于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教育、完善制度,狠抓机关思想、组织、作风、效能建设,加大预防和监督检查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一是组织上健全,明确“一把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二是培育和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加强教育明廉。按照学习培训计划,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职工理论学习日为平台,以“党员培训”、“宣教月”、“党建活动月”等活动为载体,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辅导、以考促学、“一把手”讲党课等形式,在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廉洁教育的多样性和实效性。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勤政廉政正面典型专题片,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事迹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形成弘扬正气、尚廉倡廉的社会风尚。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权利运行机制。建立拒腐防变的思想教育机制,形成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使干部职工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规范程序,对主要业务工作流程图上墙公示,便于监督,方便群众办事。同时全面排查风险点。采取个人找、群众提、科室议、领导点、组织评五种方式,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并统一填写《个人岗位腐败风险排查表》,通过全面排查,广大干部职工找准认清了本职岗位存在的腐败风险点,受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为有效防控腐败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和制度基础。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

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开展中,我乡一是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工作,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剖析当前全乡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抓住重点,切实落实“一岗双责”,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委委员指导好联系村的工作,全乡各站所结合“听、访、解”对排查出的问题分类汇总后按照层级负责原则及时予以化解,不断提高群众对党政工作的满意度。二是通过召开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工作推进会,本着对雨城负责、对南郊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对待满意度测评,要求与会干部切实落实好此项工作。三是扩大宣传面,确保此项工作家喻户晓。通过在各村组张贴栏张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预告,利用宣传栏、南郊互联网平台等各类宣传平台向党员群众宣传民意调查预告、通报,同时通过在乡、村办公区域悬挂廉政宣传画等形式拓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宣传面,使党员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信息,提升知晓度。

六、廉洁重建,坚守廉政底线,加强对灾后重建相关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大力加强教育培训。一是以乡、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驻村负责人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二是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在全农村基层组织广泛开展以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反腐倡廉为重点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二)建立健全制度,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村级治理机制,建立基层权力监督制度。制定完善村民议事制度、监督制度,村民代表管理办法,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群策群力开展好灾后重建工作。二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不断完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议事会等民主决策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坚决实行“三公开”。要把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重要的村务、财务活动作为重点进行公开,做到日常事务定期公开,重大事务随时公开。三是认真落实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决策预告制度,政令畅通,让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四是建立健全救灾款物管理制度。建立救灾资金专户,建立台账,详细登记救灾款物的来源、种类、数量、收发、库存等情况。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加强对重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重点检查救灾和捐赠资金是否按规定政策、合法程序、规定用途管理、发放和使用,杜绝克扣、挪用、贪污、浪费救灾资金的行为。三是切实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党员干部任期和离任责任审计,责任追究,对审计结果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和通报。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的廉政、纯洁。

(四)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廉洁重建的政治责任。一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干部责任制。驻村干部和分管领导要加强对所在村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二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制。对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并对反映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三是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坚决打击查处,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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